⭕️《財祿因果論》 前言
▲ 《財祿因果論》財神比干 著
◎《財祿因果論》前言
財神比干 降
西元2011年6月5日
歲次辛卯年五月初三日
聖示:開著《財祿因果論》前言。
「上善若水,水利萬物而不爭,處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。」水是世人最喜好引以為借鏡及效仿之對象,水之所以稱為上善之類,因其利萬物、不爭、處眾人之所惡,所以水的形態萬變,可以成為人的圭臬。
「利萬物」—水是天下萬物的必需品,但是水不因受人重視,而改變謙卑的態度。反而因受萬物所用而生生不息,因此世人引為借鏡,人所以存在價值,就是可供國家社稷所利用,因而人當以受用為榮。
「不爭」—水以不傷外物而自利。比如,欲往大海,分流遭遇巨石以改道,而不與之爭道;再如,遇容器而改變型態,總是不因客觀環境改變其本質。因此引申至做人處世上,人與自然爭地,與他人爭利,縱使一時獲勝,但得利的永遠是不爭的一方。
「處眾人之所惡」—水雖是萬物所必需,但其非因此成為獨裁者,反而默默付出,即使卑下骯髒之下水道,只要可以通往大海,水也不退縮。因此引申至世人營謀事上,成功並非偶然,成功是由最低下的學習功夫起始,當經驗因學習而成長,成功就有希望。
修學行持乃至於做人處事,皆應學習水的「上善」,當欲成功的人,學會了利萬物、不爭,且可處眾人之所惡,仙神必然加以垂佑;反之,好高騖遠、不學習,便想一步登天的人,縱然有再佳的機會,亦是與成功擦肩而過。
本書開著之先,以前言為導論,乃是希望世人在營謀事上,當「依誠而用心」,並非因求神問卜便可成就一番事業。總言之,成功的希望操之在己,必須先自助,方可獲天助,這才是本書立論的基礎。
※上述仙佛神諭(ORACLE)完整內容請看下列之原文網址:
https://shanshutang.wordpress.com/因果類善書/財祿因果論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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