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●酉陽雜俎白話解說:犯人臉上被刺劫字
▲ 《酉陽雜俎》 唐朝 段成式 著 《酉陽雜俎》為唐代筆記小說集,前卷20卷,續集10卷,共30卷,撰者為段成式(803年~863年)
●酉陽雜俎白話解說:犯人臉上被刺劫字
2018-01-26 由 不二往事書 發表于歷史
酉陽雜俎白話解說:犯人臉上被刺劫字
不二往事書
南京
據說一本出自南北朝時期,南朝梁國的,名字叫做雜律的書中記載:
犯人被抓到後,在判決以前,要在臉上紋一個劫字。
有人說,不是所有犯人被抓到後,都會被在臉上紋一個劫字。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犯人,才會被在臉上紋一個劫字。臉上紋上劫字的犯人被處罰死刑後,他的兒子會被處罰到軍中服務,妻子和女兒會被處罰到軍中充當軍妓。
有人說,被判處死刑的犯人,如果遇到赦免釋放,釋放前,需要在臉上紋一個劫字。
有人說,在犯人臉上紋劫字,是取在劫難逃之意。
有人說,古代中國軍妓一般情況下沒有具體服務期限,到死為止。
原文:
梁朝雜律:凡囚未斷,先刻面作「劫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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